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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1保险欺诈的现状和危害
    中国保险行业是一个朝阳产业,目前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保险欺诈”现象与之相生相伴。尽管没有官方的统计数据,但欺诈案件不断增加已成为业界的共识,从犯罪意识淡薄的软性欺诈到恶意策划的硬性欺诈,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有时甚至是在精心策划下进行的犯罪。“保险欺诈”现象的日益频繁,不仅对行业以及保险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更严重危害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保险监管部门以及整个保险行业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从法律上、制度上、管理上最大限度预防欺诈行为的发生。

2建立反保险欺诈联盟的必要
    2.1国家关于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带来困难。我国保险事业起步较晚,有关规章和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不法分子利用保险业行业管理上的漏洞,实施各种形式的保险诈骗活动,成为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面对层出不穷的骗保形式和手段,现有的法律制度尚需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不断完善和补充,特别是针对夸大合法索赔的“软性欺诈”要及时进行有效的防治,并及时明确保险诈骗未遂的追诉标准。
    2.2保险公司对重大、疑难保险事故的勘查鉴定缺乏必要的技术力量和足够的调查能力。尽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作了相应的规范,但是对于一些重大、疑难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仍因缺乏一定的技术勘查、鉴定力量。所以处理这类保险事故时,不能给予及时赔付,往往一拖再拖,造成工作被动。
    2.3 保险欺诈调查与防范专业人才匮乏,保险欺诈调查与防范业务的特殊性,要求了相关业务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经济案件侦察经验,还要具备保险、法律、医学、损失损失鉴定与评估等方面的技能。而目前行业乃至社会上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缺乏,很多岗位的人才需要从头培养且历时较长。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内部亦缺乏系统化的保险欺诈管理培训课程,缺乏相关的专业资质认证制度及有资质的专业从事保险欺诈管理培训的机构。

二.建立反保险欺诈联盟的宗旨
    集中、梳理、整合反保险欺诈信息、资源,协助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地与保险欺诈作斗争,减少因保险欺诈给消费者、保险人、政府与各类商业组织带来的损失。

三.联盟会员及专家团队
    联盟会员可以是任何一个为寻求抵抗保险欺诈的组织、团体、个人,只要你是一个活跃在预防、发现、甄别、调查、打击保险欺诈领域的群体。反保险欺诈联盟作为一个独特的合作平台,把不同的团体、组织、个人联合到一起,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政府机构、律师事务所、个人等。
    专家团队是联盟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盟最亲密的合作伙伴。借助反保险欺诈联盟的信息、资源优势,及其自身丰富的反保险欺诈理论、实践经验,通过对涉嫌保险欺诈案件的甄别、调查,打击,有效的遏制保险欺诈行为,净化市场,对保险犯罪份子予以坚决的打击。

四.反保险欺诈联盟的作用 
    1.反保险欺诈联盟通过促进信息互换与资源共享,成为行业内反保险欺诈信息交流中心之一,为反保险欺诈提供充分有效的信息保证。
    反保险欺诈联盟作为各保险市场主体信息交流的平台,将及时整理、更新反保险欺诈行业最新的新闻、政策,使会员第一时间掌握行业动态;将为会员量身定制相应的反保险欺诈培训课程,使会员尽快熟悉、掌握反保险欺诈各类理论基础、基本技巧,并积累实战经验;承接各保险公司委托的涉嫌保险欺诈的案件,并进行必要处理,为各专家团队的业务开展提供指导、帮助。

    2.推动并加强保险欺诈防范和打击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的建立完善,使对于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有制度可依,有政策可循,从根本上统一确立、明确对于保险欺诈行为防范打击的目标和要求。

    3.行业内推动各保险公司采用“内控外委”的反保险欺诈方式,建立市场化的保险欺诈调查机制。
协助保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设立专门的独立保险欺诈管理部门或岗位,统一对可疑投保和赔案进行先期调查,初步识别是否涉嫌保险欺诈。对涉嫌保险欺诈的案件按难易程度由低至高划分等级,情况较为简单的案件由内部专门的保险欺诈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情况较为复杂难度较高的案件则委托具备专业调查能力的公司进行调查取证。

    4.发展行业内部对保险公司内部专门从事保险欺诈调查的人员的统一培训机制及保险欺诈调查与防范人员专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快行业所需人才培养的规划、指导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5.加强反保险欺诈宣传力度,联合、促进并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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